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

我給YAHOO的第二封信

請告訴我,我哪段?哪篇文章有問題? 我根本就找不出問題,真奇怪。
我要找律師告你們!


我花了幾年的時間,寫的近900篇文章,知識產權就這樣被你們刪除,非常不公平,我也很憤怒!


你們根本說不出我的文章有問題,同時,你們這樣管理很不專業,也不應因一個人的投訴,便這樣處事。


你們的做法,會令得廣大市民在使用BLOG時很沒有信任度,不知何時便被刪掉。




你們必須親自和我接觸,給我一個滿意的回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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