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犯過官非的請看...做錯的事,最終會有報應!


有幾位曾犯過官非的客人,有非禮的、有懷疑強姦的、有偷東西的、有填報假資料的等等,自己做了錯事,非常恐慌,馬上找我幫助,我叫他們趕快唸經懺悔,多行善幫人,望他們的誠心懺悔,令到官非化解,不被原告報案捉拿。之間,這些人非常勤力行善,過些日子,風平浪靜,不見有人捉拿歸案,就徹底放鬆,不再唸經,行善,義工也不再參加.我內心為他們擔憂,他們不明白,曾做過的錯事,需要很多功德去化解,做了這麼少的功德,只夠一時之用,當行衰運時,又不夠功德去彌補,官非問題也會突然呈現,這些曾犯過事的人,人人拿著一顆定時炸彈,不知何時會爆,會出事。


舉幾個例子。

我有位女友A小姐,被他前男友拋棄,見她前男友現時和另一位女友拍拖很恩愛,越想越氣,報警告他幾年前強姦她。呈詞上,Y說幾年前的某晚上,她當時不想和她前男友做愛,卻被她前男友霸王硬上弓,告他強姦。結果他罪成,坐牢,現時女友也離他而去,A小姐也出了這口氣。


有位風水師,和女徒弟上床,女徒弟一直都自願,後來兩人反目,女徒弟卻說不是自願,告他強姦,他罪成,坐10多年牢。


有位女士,讀大學時漏填了一些個人資料申請學生賃款,一直相安無事,大學畢了業,出來社會工作,一直好好的,突然有一天,收到了警方的傳票,叫她上庭,告她3年前讀大學時,虛報假資料,最終要留案底等等。


這種個案很多,大家看新聞就會知道。所以做了不如法的事,今天不出事,不代表明天不出事,不知何時運氣不好,就是出事的日子。


你今天做了壞事,沒人報官抓你,不代表日後沒事,因為很多強姦案,都是10年,20年後才報案,警察同樣受理,也同樣會依法處置當事人。我再次提醒那些,曾做過不如法的人,趕快繼續行善,不要離開我們的義工隊伍,跟著我們安全,能化解很多未發生的危機。
看看今天的報紙新聞: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26年前被姦女生報警拉校工-221135981.html



26年前被姦女生報警拉校工
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中年女子在年僅十一歲時,於就讀小學小食部,遭淫賤校工強姦,因害怕啞忍二十六年,色魔容貌銘記於心,前日巧在元朗街頭遇上他,勾起慘痛回憶決定報警,警方經追查昨清晨掩至元朗朗屏邨一單位,拘捕現已年近八旬涉案退休校工扣查,料今日稍後被落案控以強姦罪名。
  小學女生校內被強姦,事隔二十六年才報警,拘捕涉案校工。消息稱,受害女子現年三十七歲,案發時年僅十一歲,就讀打鼓嶺區一所小學,她在學校小食部慘遭侵犯,該校已於年前因收生不足遭「殺校」停辦;涉案被捕老翁姓文,現年七十八歲,當年在該小學任職校工,案發時五十二歲。

疑犯年屆78歲
  案發於一九八六年,讀小五女生,在校內被一名疑有孌童癖校工,誘騙到學校小食部,有人趁小食部無其他人,將小女生強姦,事主飽受蹂躪和感到極度驚恐,色魔恐嚇她不得告訴任何人。
  據悉,事主因害怕,受辱後未敢告訴校方及沒報警,色魔得以消遙法外,她畢業轉到另一所學校升讀中學,涉案色魔繼續在該小學任職至退休,小校其後亦遭「殺校」。
  事隔二十六年,事主已由女童成為中年女子,日前她到元朗購物,在街頭遇見當年蹂躪她的色魔,即時勾起慘痛回憶,對方沒有認出她,女事主回家,思前想後決定報警,披露這宗在小學校園發生的風化案。
  誘小食部施暴
  邊界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案件,根據女事主提供資料,經情報分析後掌握綫索,昨清晨採取行動,掩至元朗朗屏邨一公屋單位調查,在屋內拘捕一名涉案退休校工,將其帶署協助扣查。消息稱,疑犯接受盤查期間,有人疑受良心責備,對案情直認不諱,警方今日稍後將落案檢控涉嫌被捕者。
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,警方調查二十多年前發生的強姦案,在蒐證方面會有困難,因為相關證據尤其是因強姦導致事主體內受傷痕迹已消失,但不等於不能檢控,最重要是事主能清楚講出事發經過,當年曾對人提及被侵犯、案發現場仍在,以及疑犯接受警方調查時錄取的警戒口供等因素,都可將色魔繩諸於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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